[疾病管制署國際疫情速訊]
為防範茲卡(Zika)病毒感染症疫情,請轉知帶團至中南美洲及部分東南亞疫區之導遊、領隊及旅行社等旅行業者,落實團員衛教、自主健康監測及異常通報,以維護國人健康。
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、旅行同業人員您好:
世界衛生組織於105年2月1日將茲卡病毒列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關注事件,該病毒自去年下半年起在中南美洲快速擴散,目前該地區已有27國家出現疫情。我國已將其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,同時將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之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二級警示(Alert);亞洲地區印尼、馬來西亞、泰國及馬爾地夫 4國列為第一級注意(Watch)。
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傳染方式是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。潛伏期約3至7天,最長可達12天。典型症狀為發燒合併斑丘疹、關節疼痛或結膜炎(紅眼),有時也有頭痛、肌肉痠痛及後眼窩痛等症狀。由於孕婦感染茲卡病毒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。疾管署建議懷孕婦女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,一般民眾如必要前往務必全程做好防蚊措施,穿著淺色長袖衣褲、塗抹衛福部核可防蚊藥劑,返國後兩週內如有不適,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。
寒假及農曆春節是國人出國旅遊旺季,籲請提醒旅客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 出國前:
1. 已懷孕婦女請暫緩前往流行地區,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如必要前往請先諮詢醫師。
2. 一般民眾如計畫前往流行地區,可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感染風險,並做好行前防蚊準備工作。
(二) 旅途中:
1. 於當地務必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,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、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及住在有紗窗、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。
2. 出現疑似感染症狀,包括發燒、頭痛、關節疼痛、斑丘疹及結膜炎等,儘速於當地就醫。
(三)返國後:
1. 旅途中有疑似感染症狀旅客於返國入境時,請務必主動通報本署機場檢疫站。
2. 返國後兩週內如有前述不適症狀,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。
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「茲卡病毒感染症專區」( http://www.cdc.gov.tw ),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,如話機無法撥打簡碼電話號碼,請改撥0800-001922防疫專線。
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http://www.cdc.gov.tw/CountryEpidLevel.aspx?treeid=AA2D4B06C27690E6&nowtreeid=4DD5EDD98F8580AA
感謝您的協助
疾病管制署 敬上
中華民國105年02月0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