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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新旅遊法實施 陣痛難免

陸新旅遊法實施 陣痛難免

 

工商時報【記者謝璦竹╱綜合報導】

中國大陸「十一」旅遊黃金周將至,大陸新旅遊法即從10月1日起實施,新法禁止旅行社安排購物行程,希望藉由提高團費保障旅遊品質,遏止「零團費」等亂象。受此影響,「十一」期間來台陸客短期內預料也將下降。

大陸新旅遊法規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,誘騙旅遊者,也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;違反規定者,最高可開罰30萬元人民幣。業者估計,在此重罰之下,「低團費」和「零團費」將會消失在大陸市場中。

由於購物佣金是旅行社收入來源之一,新法實行後,造成團費上漲是無可避免的,這也會影響陸客出遊的意願。不過,交通部觀光局表示,預估來台團客人數減少是陣痛期,長期來看還是樂觀。

大陸旅遊業者也指出,遊客對新價格的接受有一個過程,對新旅遊法有觀望期,短期內遊客下降是能預料到的。

每年大陸「十一」長假是出國旅遊尖峰,業者指出,受新法影響,「十一」黃金周除了日澳線維持去年水準,其他路線的量都下降40%左右。

今年台灣欲衝高外籍旅客來台人次到770萬人,而陸客是來台旅客第一名,占比十分大,新旅遊法難免對我旅遊業造成衝擊。

同時,大陸也公布新版旅遊契約:旅行社不能指定購物點、不得安排自費項目,遊客若不聽勸,做出諸如亂塗鴉「到此一遊」等不文明舉動,可能會被踢出團。

新契約也規範了小費支付方式,旅行社可以將小費直接包含在團費中,或者在簽約時向遊客詳細說明後另行收取,但不得由導遊、領隊直接收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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